广东再启“教育问责” 结果与任免升迁挂钩
教育先进市县:自评+抽查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的一项有效机制,对于深入推进我省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打造我国南方教育高地,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考核由省委组织部和省教育厅牵头、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是对我省地级以上市党政正职以及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2009年、2010年基础教育工作的一次全面考量(广州、深圳市只考核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凡2009年或2010年通过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教育强市”、“教育强县(市、区)”验收以及复评的市、县(市、区),以自评为主。自评结果和有关材料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考核结果认定为优秀,必要时还需接受抽查。
代课教师解决情况将纳入考核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此次考核将分别围绕“领导与管理”、“投入与保障”和“改革与发展”3项一级指标以及9项二级指标,对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的情况进行评分,并重点考核必达指标和2007年、2008年考核督导意见的整改情况。如果上一轮未合格地市仍达不到要求,将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除此之外,省委、省政府2009年、2010年有关教育发展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也纳入考核的范围。具体包括: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情况、“两相当”的落实情况、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实施情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落实情况、发展学前教育的情况等。
对于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将开出严厉“罚单”。例如,凡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不力的,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等级;对未能按省统一部署落实“两相当”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除扣减转移支付资金或税收返还资金外,还将追究市、县级政府主要领导责任。
社会各界人士可提意见建议
从今天起的一周内,首批考核组将分赴肇庆、深圳、中山三市进行考核。分批派出的考核组阵容十分强大,将由人大、政协、组织、教育、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人事、编制、劳动保障、物价、审计、统计等多个单位的人员组成。考核组将广泛通过自评汇报、专访、代表座谈、民意测评、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工作。
省政府督导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考核工作正式开始后,将在“广东 教 育 督 导 网 ”(http://dd.edugd.cn/index.do)发布公告及被考核地市的相关材料。各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所在地区的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联系电话:020-37626849;邮箱:sdds3762684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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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问题严重县市公开点名批评
2007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要求对全省基础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对象直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教育的领导。
去年10月,我省首次公开发布《广东省2007、2008年度地市以上市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结果》,并授权本报权威发布。《考核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直陈我省教育发展中的种种“软肋”,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未达标、“大班额”问题严重、初中生年辍学率偏高、高中毛入学率未达标等问题,并对其中问题较为严重的县市公开点名批评(详见2010年10月29日《南方日报》A03版),引起巨大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