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考无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将不录取

        对长期以来一直以分数体现中考考试成绩的做法,甘肃省将逐步改革,到明年将全面实行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的方式。与此同时,分数将不再是普通高中录取学生的惟一标准,普通高中录取时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将不予录取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初中生。

  考试:

  成绩逐步以等级形式呈现

  省教育厅明确提出,全省要推进中考改革工作,学业考试成绩要逐步实现以等级形式呈现,2012年起全面实行。省教育厅出台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应适当减少考试科目,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根据这一要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原则上实行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单独命题,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采用综合命题的形式,在九年级结束时由市(州)组织统考。地理、生物学科在八年级结束时由市(州)组织统考。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查。

  录取:

  无综合素质评价不予录取

  针对普通高中招生问题,省教育厅也出台规定,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必须将初中毕业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共同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普通高中将不予录取。省教育厅要求,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录取惟一标准的做法,应将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共同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据。记者了解到,我省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按照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对学生进行评价。

  纪律:

  严禁学校用成绩排名

  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省教育厅明确指出,各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课程计划擅自增加或减少课时;不得提前结束不进入中考统试的课程;不得随意进行区域性的“抽测”和统考;严禁向学生摊派各种考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县(市、区)、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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