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范高招:三类行为将视为违规招生

        昨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下达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今年我省高校招收25.91万人,各校要根据招生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招收文科生或理科生,不能盲目进行文理兼招。

  专升本计划纳入各校招生总规模

  未经批准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一律不能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普通专升本、对口招生和五年制高职进入高职阶段学生规模均纳入各校2011年招生总规模。

  未经批准不得举办预科班

  各校要加强对举办预科班的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高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须上报省教育厅进行汇总,待教育部审批后,随国家确定的计划一并下达和执行,并纳入下一年度招生规模。

  严禁中专学校挂靠高校办本科

  除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高等学校、分校办学点外,任何单位或机构不得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严格禁止借联合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校外办学点或在低层次学历教育学校举办高层次学历教育。严禁中专学校挂靠普通高校举办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院校挂靠本科院校举办普通本科教育。

  未经省教育厅审核或备案的定向就业招生、未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擅自标明“中外合作办学”、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专业名称人数等三类行为一律视作违规招生行为。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严禁混淆统招与自学助考的概念。对招生和办学行为不规范、内部管理不力的学校,将调减招生规模,对情节严重的要暂停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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