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四川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补录工作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补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州招办: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补录工作将于9月20日至23日进行,补录办法和安排按川教考院〔2011〕134号文件规定执行。现将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加补录院校

  专科一批、专科二批、对口高职班和艺术、体育专业招生专科层次补录院校及专业名额见附件。

  二、普通类补录对象

  1、专科一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15分,理科382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专科二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210分,理科20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下列专二批次院校因新生报到流失率高,经学校申请,省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我省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适当降分,即文科190分、理科180分以上的考生可填报下列院校,录取时根据学校补录计划及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四川警安职业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3、对口招生高职班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省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考生。

  三、艺体类专科层次的补录

  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可以参加艺体类专科补录,其填报志愿、补录与普通类专科填报志愿、补录同步进行。对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艺体考生,其艺体志愿优先于普通类志愿投档。

  四、请各市州招办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补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1]134号)和本通知放到本办网站和志愿填报系统公告栏中进行宣传,并提醒考生于9月18日8:00- 18:00内上网填报补录志愿(如果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补报志愿)。

  普通类考生填报补录志愿,可分别选报相应批次的四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填报五个顺序艺体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若未补报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市州招办于9月18日19:00前将参加补录考生志愿数据库报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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