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高考户籍限制违反教育法应废止

  “尽管我们的孩子很优秀,但只能带着满腔的怨愤,去国外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家长繁琳在微博上写下这样一句话。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认为,关于高考户籍限制的规定违反了教育法关于受教育权平等的规定,应予修改或废止(10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带着满腔的怨愤”出国的孩子,很可能选择不再回来。包括九年义务教育在内的多年国内教育,等于给他国“做了嫁衣”“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却是有国界的”。

  和别的随迁子女相比,繁琳的孩子幸运之处在于,在没有机会异地高考的现实下,父母还有能力让其“去国外接受教育”。对于那些不得不回户籍地参加高考的考生来说,由于各地考试范围、使用教材差别比较大,他们上大学、上好大学的机会大大减少。他们内心的“怨愤”,可想而知。

  让随迁子女能够在异地参加高考,多年来,民间呼声持续不断。有关部门也做了一定工作,确定了异地高考的方向,但何时启动,尚无明确时间表。时评人童大焕 (微博)接受采访表示,他在1997年写时评说户籍制度改革,如今已过了14年,相关状况仍然没有任何改善。

  “14年没有任何改善”,一方面说明有关部门努力不够,另一方也说明这方面的问题积重难返,任何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有关部门极其慎重。比如,像北京、上海等高考录取计划比较多的城市,被认为是高考“洼地”。一旦放开异地高考,涌向“洼地”的高考移民,便是这些地方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利益重新分配,是更为敏感的问题。笔者曾看过一个有关异地高考的电视访谈,一名北京中学生一段“歪理”,竟然赢得现场不少掌声:“这些家长已经享受了大城市的高工资,他们的子女凭什么还要在北京参加高考?”如果只是孩子这么想、部分家长这么想,问题还不至于太严重,但如果政策制定者也这么想,就会很麻烦。问题在于,一旦放开异地高考,政策制定者的子女也将面对更激烈竞争,他们并非没有这么想的思想基础。

  然而,任何困难和问题,都不是裹足不前的借口。今年8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河北省张北县第三中学考察时指出:要逐步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由输入地政府负责;抓紧研究制订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温总理的话让随迁子女看到希望,而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如何落实。

  考虑到改革中可能遇到的多方阻力,如果这项工作全凭各地自觉,即使“14年没有任何改善”不会重现,步伐也不会太快。鉴于此,对于异地高考改革,有关部门出台全国统一的时间表,甚为必要。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