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教育是明文禁止的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是禁止的

 

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单位,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等配套措施,为禁止有偿家教提供制度保障。要认真履行对教师的管理职能,严格实行坐班制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教育教师把主要精力用在备课、上课及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上,千方百计提高课堂教学效益,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对一年中发生两起(含两起)以上有偿家教的学校,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学校主要领导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对一年中发生五起(含五起)以上有偿家教的学校,除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外,学校当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示范学校,并严肃追究校长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撤销校长职务。各级各类示范学校要率先垂范,党员教师、骨干教师要带头遵守有关纪律。

     一、加大整治有偿家教力度。

     为加强有偿家教的整治力度,县教育局成立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万庆丰;副组长:金跃、孙世明、秦德著;成员:张传生、程天和、尤玉江、刘厚龙、许家高、何金苍、张玉明、金启东。教育局将成立稽查队,抽调人员进行暗访,并设立有偿家教投诉和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举报。举报电话:5036928(监察室),5035204(人事股)。各校也要相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努力营造拒绝有偿家教的社会氛围。

     各校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还要重视对家庭教育的指导,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长培训班、召开家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自觉克服“揠苗助长”、“盲目跟风”的不良做法,拒绝有偿家教,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课堂。同时我们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和个性的培养,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各校还要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另外,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营造禁止有偿家教的社会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整治有偿家教工作,确保我县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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