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部署中小学冬季长跑 学生体质下降追责校长

       (四川)省教育厅昨日发出有关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今年起,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全省各中小学必须安排部署为期4个月的学生冬季长跑活动。据悉,省教育厅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体育课程计划,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实行“体育、艺术2+1项目”

  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一项艺术特长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体育课程计划,使学校保质保量地开齐开足体育课。据悉,全省所有中小学必须立即制订本校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每天上午全校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且必须将体育锻炼时间及内容列入教学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今年秋季开始,在体育、艺术课程中,以及课余体育、艺术活动中,全面实行“体育、艺术2+1项目”——即通过学校组织的课内外体育、艺术教育的教学和活动,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

  组织学生冬季长跑

  为期4个月: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大课间和下午课余时间,组织动员全体师生到操场上、阳光下、大自然中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从2011年起,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各中小学必须安排部署为期4个月的学生冬季长跑活动(部分体育场地受限的学校,不同年级可以长跑和跳绳交替进行)。每年10月至12月,各中小学还将组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体育工作不得力

  中小学校长考核将被“一票否决”

  省教育厅明确提出,按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有条件开展课余体育训练的学校须按程序进行申报,经省厅批准后方可开展和参加1—3个运动项目的课余训练和竞赛。

  省教育厅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和不断强化中小学体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问责机制,对体育工作不得力、学生体质下降的中小学和学校校长,要实行年度考核和各种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决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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