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出台校园管理精细化规定 校门口宿舍须装监控
我省中小学校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要相对独立;校门口、学生宿舍等要安装视频监控,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和公安110联网;校车要做到“一车一档”动态管理。12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精细化管理的意见》。
教学区生活区
要相对独立
《意见》要求中小学校校园布局要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等相对独立,校园绿化与建筑布局相适应。要组织各类科普兴趣小组,每校设有科普栏,每班设有科普角、贴有科普画。要举办“中小学书香校园”活动,开展多形式的文化节、艺术节和艺术汇演。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每个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学校要加强对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建设专门的危险品库;宿舍管理制度要上墙,配齐配强寄宿制学校生管教师,实行夜间巡查、值班、请假登记、晚点名和查铺制度;宿舍要有防盗和消防设施,严禁在宿舍内燃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
校门口学生宿舍
要安装视频监控
《意见》明确,未经申报审批,学校不得随意改变原设计校舍建筑的使用功能,不得随意拆除校舍建筑的墙体等承重构件,不得违规搭建建筑(构筑)物;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省教育厅要求加大校园技防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学校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要部位均要安装视频监控及周界报警装置,有条件的要与公安110联网;学校门口保安室要设立监控平台和报警电话,加强校园视频安全监控。要加强学校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校车登记备案、驾驶人资质审验,建立校车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动态管理。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加强学生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防止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意见》强调,中小学校长是校园精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校长每天校园巡查制度,对校园管理存在的问题实行日志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时整改,不留死角。对因管理疏忽、不到位,或工作失职、渎职引发的管理事端,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度评优评先时给予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