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2年艺术高考政策出台

       昨日,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以下简称艺术高考)政策出台,政策较去年保持相对稳定,各类联考、高校校考时间集中在明年元月至3月进行。

  我省2012年艺术高考对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组织全省统考,对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进行全省统一联考,我省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影视表演方向)、表演(演艺主持方向)、摄影和舞蹈等本科专业组织校际联考。

  全省美术统考已经结束,非美术类高职高专联考时间为2012年元月7-13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非美术类本科专业校际联考时间为2012年3月1日-4日。高校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以下简称“校考”)一般在元月至3月进行。

  对使用统(联)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综合高考文化考试和统(联)考两部分成绩后按一定比例投档。投档成绩:(文化成绩×40%+统考或联考成绩×60%)×2,投档比例在1:1.5以内。

  教育部批准39所院校的全部艺术专业和5所院校的部分艺术专业可自行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包括湖北美术学院和武汉音乐学院。

  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高校可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或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或者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折合后排序录取。各高校应将本校确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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