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多举措改进高校学风建设 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教委获悉,教育部日前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出多项措施,旨在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落实学风建设问责机制,将学风建设纳入高校领导班子的考核,高校要按年度发布学风建设工作报告。高校要为本专科生开设科学伦理讲座,在研究生中宣讲学术规范,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增加科研诚信的内容,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引导教师抵制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不顾质量的浮躁行为。

  《实施意见》中一大亮点,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程序。近年来,高校学术不端举报呈上升趋势。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今后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统一由当事人所在高校组织调查。高校接到举报材料后,由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不少于五人的专家组,从学术角度开展独立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提出调查意见,并向当事人公开,如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调查期间,举报人、被举报人有义务配合调查。调查过程应严格保密。

  各高校要规范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处理方式包括取消申报项目资格、延缓职称和职务晋升、停止招研究生、解除职务聘任、撤销学位,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学术不端的生成,与日益急功近利的的考核评价体系不无关系。教育部要求,改进评价考核导向,避免短期行为,在考核评估中加大质量和贡献指标的权重。防止片面将学术成果、学术奖励和物质报酬、职务晋升挂钩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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