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试行标准
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教学仪器设备配置试行标准
成教普二〔2010〕27号文件《成都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必修)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单位)、市管民办学校:
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和《四川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的精神,我局组织制定了《成都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必修)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配置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照《通用技术配置标准》,认真做好通用技术课程专用教室的建设和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学校在教学用房紧张时应优先配置金工、木工、机加工的综合实践室。要充分发挥物理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在电工电子、技术设计教学中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专用教室的综合使用效益。
二、加强教学仪器设备资源的整合和利用,现有仪器设备能够满足通用技术课程教学实践活动需求的要充分加以利用,杜绝浪费。
三、通用技术教学需要许多新型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加强管理。
(一)通用技术课程专用教室建设方案要安全可行,各功能区域布局合理,通道设置、电气、机械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二)凡进入学校的通用技术专用仪器设备都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经过国家检测机构质量检测合格。
(三)各校要建立通用技术课程专用教室管理使用规章制度和各种设备的操作规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本《通用技术配置标准》自2010年10月20日起施行。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选修)设备配置标准另行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