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9所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

19日,省教育厅公布《江西省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今年我省19所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单独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招生规模的20%,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控制在10%以内。本月22日将进行单独招生考试,考核方式为“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招。

  19所单招试点院校名单公布

  2012年,我省将在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九江职业大学、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江西服装学院(高职教育)等19所高校进行高职教育单招改革试点工作。

  最多不超本年度计划20%

  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20%以内,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控制在10%以内。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实际,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计划。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当年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今日起确认报名并查看考场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都可以报考;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已报名考生登录报考院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试点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拟参加试点院校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的考生于20日~21日到报考院校确认、缴费和查看考场。

  4月22日组织单招考试

  这次高职院校试点单招的考试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并于4月22日进行,考核地点由试点院校确定并于考生报名确认时通知考生。试点院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单独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应该包括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4月28日起公示拟录取名单

  4月27日,试点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4月28日起,试点院校分别在学校网站进行网上公示。被试点院校拟录取考生须于院校公布的确认录取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考生录取后不得再参加高考

  试点院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被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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