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苏镇江中考加分政策确定 五类情况享优待

     近日,镇江市教育局正式对外公布了《2012年镇江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方案》。根据该方案,2012年中考招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优惠待遇:

  1、革命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及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在录取时加5分投档。

  4、体育、艺术特长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该校统招录取分数60%的考生,可申报体艺特长生:(1)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竞赛中,田径比赛获个人项目前2名、其他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第1名、球类比赛冠军队主力队员,经测试确属运动水平较高的学生;或经测试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2)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文艺会演获个人项目一等奖;或参加全省艺术考级获得十级的考生,可向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镇江市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登记表》(附件4)。经所在学校审核无误后,于5月25日前送交报考学校,由招生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再由招生学校报请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领导小组核准后破格录取。

  5、扩大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的招生自主权。经市教育局批准为省、市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的,可面向本辖区,在总的招生计划内,自主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的优秀生45名左右。

  不过,优录对象如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可按最高标准加分投档,不重复加分。所有优录对象必须在校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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