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西城高考考场规定
2012年北京西城高考生须知
1、考生应讲诚信,自觉服从高考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语文科考前30分钟、其他科考前2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进入考场。
4、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标准化考试模板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高考考场规定,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考生进入考场后,按准考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监考员的指导下准确粘贴个人信息条形码。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8、试题答案要全部答在答题卡上(日语科目除外),在试题册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考生要按答题卡上注意事项所列要求作答。
9、考生要在答题卡上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不准在答题卡上答题区域外作答,也不准在答题卡上任何地方做任何标记。
10、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册、答题卡、草稿纸。
11、遇有考试材料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2、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题卡、试题册、草稿纸整理好,再举手提出离场,经监考员检查无误并允许离场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1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考试材料从上至下按照答题卡、试题册、草稿纸的顺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静候收卷。待监考人员收齐检查无误发出指令后,方可依次离开考场。
14、考生不得将试题册、答题卡、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15、高考考场规定,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其中: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