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不孝顺不保送”为何引争议

        近日,武汉二中出台《2013届大学保送招生工作条例》,其中 “不孝敬父母者”没有保送生报名资格引发争议——

  把保送上大学与是否孝顺挂钩,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把孝顺与否这种属于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和保送资格联系起来,是否合适;二是学生是否孝顺,评判标准是什么,又该如何界定。

  对于第一个问题,并不难理解。中学向大学推荐保送生,自然是需要推荐那种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而孝顺与否恰恰是属于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如果不孝顺,就证明当事学生在 “德”上无法达标及格,失去保送资格,也在情理之中。更何况,不用经过考试而直接获得保送大学的资格,本身就应该比其他通过考试升入大学的学生具有更高的道德素质,那么把孝顺列入必需的推荐资格,也没啥不妥当。

  而真正存在较大争议的,是第二个问题。客观而言,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是任何一个机构,能够给孝顺制定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判定标准,因为道德范畴的事情,本来就难有标准可言。但是没有衡量标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忽视这个问题,或者是因为缺乏衡量标准,担心引起争议而故意回避这个问题。

  实际上,一个学生孝顺不孝顺,在他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必然会有所体现,他的同学老师,都会有所了解。而如果想更客观全面地了解他的孝顺品德,还可以去学生所在的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因此,从理论上说没有衡量标准,但是具体到现实中,还是可以找到 “标准”的。

  而在笔者看来,把孝顺与否列入保送标准,最大的意义不是提高保送的门槛,而是通过这样的政策或举措,可以对广大中学生起到一个教育和引导的作用,让他们认识到孝顺的意义、价值、重要性。有了这样的规定,可以让那些本来就具备孝顺品质的人,得到鼓励,进而做得更好,而让那些缺乏孝顺意识和品德的人,能够 “见贤思齐”,不断改进和提高。

  说到底,不管是高考还是保送,都不仅仅是教育问题。如果能够通过大学招考,对学生的道德品质起一种积极的引导作用,或许更符合教育的宗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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