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考体育拟将游泳纳入选考
针对广东省教育厅通知中提出的2014年起体育考试必考科目将增加100米游泳,昨日,深圳市教育局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黄科长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深圳市想把游泳项目作为2014年中考的选考项目,而非必考。
记者在查阅资料时发现,根据国家《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明确规定,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就应该学习蛙泳的基本动作,在三年级、四年级就应该完成一定距离的蛙泳练习,在五年级、六年级就应该在基本掌握蛙泳技术的基础上提高相应的速度,在七年级至九年级就应该在掌握并运用蛙泳技术的基础上,学习并掌握其他泳姿。
“游泳,本来就是一项生存技能,纳入考试,是好事。”多年体育教育出身的黄科长认为,把游泳纳入选考项目无可厚非。但他也表示,是否要把游泳课作为必考项目尚无定论。
不管是选考或是必考,游泳在未来的中考体育中必占一席之地,那么深圳的中小学中游泳池的拥有量又如何?黄科长告诉记者,至2011年底,深圳中小学(含幼儿园)共1757所,但目前全市中小学校拥有游泳池的只有约20所。
采访中,不少学校都为场地和经费“叫苦”。黄科长也告诉记者,目前深圳市有游泳池的学校多集中在高中学校,小学、初中则寥寥无几。他向记者坦言,游泳课是受到场地限制的,要求每个学校都拥有游泳池并不现实,但教育部门也一直呼吁学校、学生,可在学校附近的社区游泳池进行游泳教学,普及这项体育运动。
观点
可“倒逼”学习生存技能
“虽然难度有点大,但在深圳等一些现代化相对完善的城市是可以实现的。” 深圳民治中学的田老师说,游泳,不但是一项非常好的体育活动,更是一种生存技能。作为家长和学校都应该创造条件让学生学会游泳,作为中考的选考项目,学校和家长都应该重视。
一名幼儿园的家长柳先生也认为,现在学生溺水事故太多,把游泳列入考试项目,可以强制学生去学习,增加学生自救技能,一箭双雕。
或引发新的体育应试
“将游泳纳入必考科目,可能会引发新的体育应试。”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增加一项新的项目,有可能沦为形式主义,加上学生本身就有应试负担,若加入此项目,会对其进行训练。如此,则跟教育部门希望加入游泳项目为考试科目的想法背道而驰,学生也无法达到锻炼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