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体育中考统一测试免试规定出炉
2013年天津市体育中考将于明年(2013年)4月份举行,昨天(11日)市教委出台了伤残学生、体育获奖学生免试和成绩评定的相关规定。其中在七至九年级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以及市教委规定的免试项目比赛中获得个人、集体前八名的,可免于参加体育测试。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和因严重伤病而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可申请免试,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认定与审批。学校应组织这些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活动,并记录学生的活动表现,给予体育成绩的评定。
2013年残疾学生办理免试后,以满分30分记入升学总成绩;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及不能参加平时和体育统一测试的学生,办理免试后按体育考试成绩满分的60%,即18分记入升学总成绩。
在七至九年级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参加市教委、市教委与市体育局联合举办的及以上级别的体育竞赛,在市教委规定的免试项目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不足8支参赛队或8人参赛的比赛项目,以秩序册规程规定的录取名次为准)的主力运动员,可免于参加统一体育测试,并按满分12分计算。从201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不再享受免试政策,均须报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
过于肥胖或患病不适于参加体育统一测试长跑项目的学生,可由学校根据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申请办理该项目免试。经批准后,该项成绩按必测项目成绩满分的20%,即0.8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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