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高考“突围”不能仅靠行政力量

  近来最受关注的教育新闻仍是异地高考。经过强力推进,困难最多、阻力最大、矛盾最尖锐的京沪粤三省市终于推出了相关方案,截至目前,确立相关方案的省份已达20多个。

  从8月底国务院下发文件到各省出台方案,异地高考推进可谓效率高、力度大。即便如此,对各地尤其是京沪粤的方案,舆论、民众亦有相当多的批评意见。有评论称,异地高考正深陷权利公平、利益博弈和民意争诉困局之中,亟须“突围”。

  很明显,解决异地高考的问题,与过往涉及的“高考移民”性质不同。社会需求强烈、涉及问题复杂、所涉部门众多、各地差异大,因此,先从地方探索经验,打开缺口、磨合制度,甚至规定时间表,这些都是完全正确的,也使国人看到了国家在推进教育和社会改革方面不仅是有诚心、有能力,也是有思路的。

  教育改革发展推进至今,人们的突出感觉是,许多问题的解决都不是行业管理部门一家可以独立完成的。如国务院推进的校车解决方案牵涉到教育、交通、公安、社区等多个部门;国务院推进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涉及教育部等15个部门,涉及食品安全保障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学校食堂管理、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和应急事件处理等关键环节。可见,仅从责任和实施的角度解决好一个具体的教育问题,原有的体制、思路和运作方式不改变,行政的力量和行政的复杂性很可能会转化为“体制性障碍”。因而,要关注和协调社会方方面面的权益、诉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认真反思中国教育和中国社会的改革状况,而不是像“救火队”那样被动地受具体问题的左右和制约。

  仅从这次推进异地高考的尝试来看,国务院、教育部及相关部委的决心是明确和有力的,各地方政府的响应与配合也使人们看到了希望。但是,这些多元化的推进方案可否基本满足各类诉求、能否准确有力地落实到位、是否拥有最重要的保障环节、有否在国家层面与具体技术层面的支持与配合,不可知和不确定因素很多。

 

  根据中国的实际,在改革和发展中适当放权、推进地方与行业的自主创新,是增强发展活力、体现务实精神的积极探索,而这样的探索若过于倚重行政体系,则问题和风险较大。如从2000年开始,就有研究者提出,不经过充分论证和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盲目并校会引发严重问题,但一些地区的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却将并校视为“政绩”和“创新”大力推进,致使到2012年国务院叫停并校时,农村的义务教育体系已经受到了损害。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恢复和重建基层乡村学校,不仅要耗费资金,也要耗费相当的时间与精力,大大影响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提高质量的发展进程。

  值得肯定的是,在这次推进异地高考的探索中,尤其是京沪粤等压力大、矛盾突出的地区,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已经意识到自身的局限与改革的复杂性,有意识地依靠地方人大和政协等立法与协调机构,并兼顾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和各方面研究者提供的参考意见,试图在国务院提出的原则精神指导下解决好区域内的相关问题。而要真正达到这一理想状态,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就是要明确各地推出的这些方案到底属于什么性质。是过渡性政策、模糊的原则精神,还是具有权威效力的法律,其效果会有天壤之别。

  中国当今和未来的教育改革,需要调整和理清思路,使所有相关者都知道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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