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中学学生犯错交“议罪银” 家长不理解
面对所谓的“问题学生”,老师的方法见仁见智。邵阳一所中学开出了“犯错押金”。3月4日,邵阳武冈市实验学校的初中生小明(化名)就在潇湘晨报官方QQ说,学校要求犯错的学生交1000元的押金,这让他不能理解……(3月5日大洋网)
其实不要说学生不理解,就是我们很多大人也不理解:既然向犯错学生收取押金,那么老师犯了错,是不是也要向学生交押金呢?学生由于还小,认识不够全面,思想不够成熟,犯错误是正常的,这也体现了孩子的本真。倒是我们一些老师,很多错误都不应该犯,如违反规定体罚学生等,如果要交押金的话,我看老师比学生更应该交。
让学生交押金,让人看到的是冰冷的管理和被管理关系,体会不到师生之间的爱。学生和老师应是教学相长的关系,他们是人格平等的。所以教育学生,更多的应该是用爱让学生受到感染,认识自己的错误从而主动改正,而不是因为受到金钱的压力而被动的不犯错误。同时,交了押金,对孩子有很大的负面影响,这就是向学生灌输交了押金就可以犯错误。这不等于金钱就是万能的吗?如此,怎么能教育好学生?
现在我们有的老师对差生不闻不问,而对优等生,却是很“照顾”,这其实是歧视教育。一个孩子无论成绩如何,应该在学校里是平等的。不能因为孩子不听话,就多收费,这样的歧视会伤害孩子。
另外,我国有关制度规定,学校不得随意向学生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像这样的押金根本没有法规依据,这不就是乱收费吗?
由此可见,向犯了错误的学生收取押金,其实犯错的是学校。很多时候一个孩子犯错不但不可怕,而且是他们成长过程中的必须,不犯错误,他们可能永远无法认识错误,无法健康成长。倒是学校犯错可能影响众多的孩子,对孩子的一生有影响。所以,我们要千方百计预防学校和老师犯错。向犯了错误的学生收取押金就是不该有的错误,有关部门应该通过严肃问责杜绝这样的错误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