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安全教育课每年不得少于12个课时

       省教育厅28日出台的《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中小学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每年开设安全教育地方课程不少于12个课时,并做到课时、教材、师资“三落实”。

  根据意见,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等六个模块,以中小学生防地震、防火灾、防溺水、防台风、防踩踏、防中毒、防盗抢、防治安侵害等安全知识为重点。小学要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初中要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要以体验和辨析为主。学校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次应对自然灾害、地震、消防逃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工作不到位、课堂教学不落实、教育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取消平安先行学校和学校安全标准化评选资格。

  意见指出,师资方面,由学校安排责任心强、具有钻研精神的科任教师、保卫干部、班主任或社会有关人员兼任;课时方面,要将安全教育课程排入正式课表,实行间周开设,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1个课时;教材方面,要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材为主要内容,根据季节变化、地域特点、疫情变化、校园周边环境和学生实际状况等情况,适时确定安全教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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