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4高考体育加分政策
2014年浙江省高考体育加分政策尚未出台,但根据2013年,可知大致如下:
2013年体育加分认定、测试工作,分认定对象及测试对象如下。
认定对象: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得前六名以及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的应届考生。
测试对象:除认定对象外,在其他全国性比赛中获得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无线电测向、无线电通信、电子制作、航海(建筑)模型、航空航天模型、车辆模型、藤球、健美操、艺术体操、体操、举重、拳击、柔道、摔跤、跆拳道、射击、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水上运动、武术等项目前六名的应届考生;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和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考生。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上述认定、测试条件的对象中,在2010年1月6日以后获得“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项目奖项者以及在2010年12月31日以后获得各项目奖项者,限定浙江省高招委相关规定的项目和赛事范围内(具体可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
认定、测试对象参加的比赛必须是国家、省和地市体育部门计划内赛事,非计划内赛事无认定、测试资格;非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认定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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