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鲁东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注:1.各考点仅限考点所在省考生报考;考生在规定考点取得的成绩有效,在其他考点取得的成绩不予承认。
2.考生不得同时报考音乐学(声乐方向)和音乐学(器乐方向)两个专业方向。
3.实行网上报名的专业,报名截止时间为截止日期当天下午5点。
四、报考条件
1.招生省份范围内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2.各专业涉及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的,统考(联考)成绩需合格。
五、收费标准
每生每年8800元,按山东省主管部门批复的学费标准收取。
六、录取原则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发证比例及成绩查询
1.本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适当调整,最终以各省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2.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4发校考合格证;若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1:4发证比例,将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分数重新确定合格考生比例;
3.2016年4月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可登录鲁东大学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672791〔鲁东大学招生办〕、6672708〔艺术学院(美术类、音乐类)〕、6672782〔文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监督电话:0535—6672424〔鲁东大学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ldu.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zs.ldu.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64025
九、特别声明
1.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鲁东大学唯一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2.鲁东大学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招生;
3.凡冒用鲁东大学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鲁东大学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4.本简章发布后,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省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