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方能杜绝集资乱象
近日,山东省鄄城县彭楼镇有人反映当地上百名小学生被从课堂上赶出去,原因是他们的家长未缴纳建设学校的集资款。对此,镇教委主任回应称系一伙刁民栽赃,教育局危房改造工程款只负责建教学楼,学校大门等由村民负责投资筹钱,捐资是自愿行为,不存在摊派集资。
毋庸置疑,村委会变相强迫村民给村小学建设教学楼捐款,实行摊派集资,并且对于没有捐款的学生采取停课措施,逼迫村民捐款,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应当无条件停止。其次,镇教办负责人称不缴纳捐款的村民为刁民,这样的说法显然在情感上也让人无法接受,应当公开道歉。
不过,以笔者对农村的了解,究其这件事发生的根本原因,根源其实不在于教育局,也不在于建房的学校,更不在于采取粗暴错误做法要求村民捐资的村委会,而在于我国教育投入不足,完全是教育投入长期不足惹的祸。
事实上,拆掉已经成为危房的教学楼、围墙、大门等建筑,重新修建教学楼和学校大门是一件符合民心的民生工程,完全是为了孩子着想和服务的大好事,所以村委会和学校才积极支持、奔走。按照目前的相关政策规定,尤其是村小学的围墙翻修等非教学楼类建筑建设,资金由当地的村集体或学校自行解决,甚至连教学楼建设等项目也需要当地村集体或学校提供一定的配套资金,否则不予立项。说白了,一些教育系统的民生工程项目,只要村上和学校不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上面就不批准项目建设,一分钱都得不到,这也是大多数学校和村委会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答应提供配套资金的根源所在,因为上面的项目工程对农村学校来说实在是太难得、太需要了。
然而,绝大多数农村学校除了有限的行政拨款之外别无其他资金来源,尤其是村小学拥有的财政拨款本身只能勉强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根本就没有其他闲余资金投入学校建设。而广大村集体,实际上就是村委会更没有资金来源,能够提供项目的配套资金来源只有两条途径,一是靠全体村民集资,二是学习上个世纪农村的普遍做法,村委会大举外债提供工程建设的配套资金。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乡镇和村级形成的庞大债务很大一部分来自教育欠债,是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为了发展当地教育,建设村办小学,完成普九达标而借的外债。换言之,村委会强迫村民捐资建校完全是不得已而为之,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从这个角度说,学校和村委会威胁村民捐资建校的出发点和目的是好的,是积极作为,积极为村民和孩子服务的表现。
当然,农村村民从过去大力捐资建设村办小学转为现在拒绝捐资建校,不在于刁民思想,而在于农村教育形势的变化。过去广大农村孩子只能选择在村办小学读书,所以家长积极捐资建校,毫无怨言,因为建设村办小学,家家户户都受益。而现在,很多农村孩子已经不在村办小学读书了,而是跟随在外打工的父母在城市学校上学,只有少数农村孩子在村办小学读书,导致很多村民对农村教育不再重视,不愿意捐资建设自家不受益的村办小学。
笔者认为,杜绝学校和村委会以停课方式威胁村民捐资建校行为的发生,与其批评学校和村委会,乃至对他们进行严惩,不如各级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尤其是加大农村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来得更实际、更有效果。否则,虽然强迫捐资建校的行为没了,但同时农村学校的危房却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