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严控“学院”更名
“今后,‘学院’更名‘大学’,将控制更名数量。农、林、师范院校名原则上不更改为非农、林、师范的校名。”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对高校设置、升级、命名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学院”更名“大学”,将从严掌握标准,控制更名数量。农、林、师范院校校名原则上不更改为非农、林、师范的校名。农、林、师范院校在合并、升格时,要确保农、林、师范教育不受削弱,继续保留农、林、师范名称。
文件还规定,校名不能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的字样,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不能使用学校所在省(区、市)以外的地域名。
据了解,我省的3所提名高校只更名2所,其中湖北中医学院和武汉科技学院分别更名为“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拟更名为“武汉轻工业大学”的武汉工业学院不变。
规范还对中职高职原则不合并做了详细说明。中职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职校,也不与高职校合并;高职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
同时,不再增设医药类高等专科学校。强调设立中外合作本科学校,外方教育机构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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