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共享优质学校教育资源

       从明年春季开始,我市薄弱学校的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享受到优质学校的教育资源。昨日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明年,我市将首先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试行“大学区管理制”。对于大学区,您需要知道这么几点:

  1.什么是大学区?

  什么是“大学区”?《西安市教育局关于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中指出,以区域内的优质学校为学区长学校,吸纳3-5所学校,相对就近,合理组建“大学区”,积极探索跨地区、跨体制、跨阶段学校,组建紧凑型、松散型或混合型等多种形式“大学区”。共同享受优质学校的教育资源。

  市教育局副局长黄新南在会上表示,这也许是我市均衡教育资源的一次转机!学生走进学区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有利于缓解“择校热”“奥数热”等教育问题,满足学生“上好学”的需求。

  县域内学校组建大学区,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跨(区)县组建大学区,经成员学校分别报当地教育部门同意后,由学区长学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另外,在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同时,要推进基础教育各办学层次和类型的城乡结对互助,形成互动发展联盟,在课程改革、教学管理、资源共享、教育科研等方面形成合作互动互助的发展团队,实现互利共赢。

  2.紧凑型松散型大学区

  紧凑型大学区的优质学校校长作为学区长,对学区实施统一管理,在学区内的人事编制、资金使用和资源调配等方面赋予一定管理权限,成员学校校长法人地位、行政职级和工资待遇不变,接受学区长的管理指导,具体负责成员学校日常管理工作。每个学区设视导员(兼职)一名,学区长一名,副学区长若干。

  松散型大学区的优质学校通过输出品牌、管理、资源以及在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教育科研、成果交流等多种方式与途径,带动成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快速提高。将实施“捆绑式发展”,逐步在“大学区”内实施“统一教学管理、统一共享设施、统一安排教师、统一课程资源、统一教学活动、统一组织备课、统一教师培训、统一质量监测、统一评价激励”。

  3.教师区内双向流动

  区县要加大学区内公办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和轮岗力度,实现教师队伍的双向有序流动。学区长可在学区内自主调配教师,也就是说,学生不用走出教室,就可以听到学区长学校老师的课程,走进学区就可以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学区长学校每年向成员学校输出一定数量的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带动成员学校发展,其人事关系可接转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通过提高成员学校的教育质量、师资水平和社会声誉,促进成员学校在学区内成为新的品牌学校,鼓励其在一定条件下脱离学区,利用其品牌和教育资源组建新的学区,扩大优质资源增量。

  4.学区长接受双重考核

  大学区及学区长学校的考核由区县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成员学校的考核细则和指标体系,参照学区长学校考核体系制定,由学区长学校实施。对学区长、副学区长实行双重考核,既接受学区内考核,同时接受区县教育局考核小组的考核,其中前者作为后者的重要依据。

  我市还将市级设立“大学区管理制”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区内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和教师奖励,也可用于对大学区的运行管理经费的补助,并对学区、办学绩效显著的团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同时设立学区长奖励项目。区县教育局要根据学区目标任务完成和绩效考核情况,每年对优秀等次的学区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奖金纳入学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5.“大学区管理制”分四步走

  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3月)。试点区县制定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具体实施方案、评估标准和考核办法。

  试点阶段(2012年3月-2013年3月)。2012年春季,首先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试点,探索推行“大学区管理制”的实践经验。

  推进阶段(2013年3月-2015年3月)。在总结试点探索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春季,各(区)县要按照推行要求,结合实际,研定实施方案,在本区域内推行“大学区管理制”。

  完善阶段(2015年3月-2015年12月)。逐步完善“大学区”管理运行机制,总结推进“大学区管理制”工作经验,表彰激励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促进工作管理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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